【导语】:父(母)为东莞户籍,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(母)入户东莞。
市外迁入-投靠父母办理指南办理条件:
父(母)为东莞户籍,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(母)入户东莞。
所需材料:
(一)基本材料
序号
材料名称
情形和要求
原件份数
复印件
份数
1
迁移人居民户口簿
验原件。
1
0
2
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
验原件。
1
0
3
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
验原件。
1
0
4
迁移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材料
包括出生医学证明,出生公证书,独生子女证,收养登记证,收养公证书,亲属关系公证,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,亲子关系鉴定,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群团组织(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)档案材料(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));验原件。
1
0
5
被投靠人的婚姻状况材料
未婚的无需提供,已婚的提供结婚证,离异的提供离婚证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,验原件。
1
0
6
抚养权归属材料
父母离婚的提供以下抚养权归属材料之一:1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,2、法院调解书,3、法院判决书;验原件。
1
0
7
子女户口迁移